陕西专项检查农村污染 促进农村环境监管规范化、制度化

11.09.2015  12:10

  本报通讯员岳靓 记者肖颖西安报道 为进一步推进陕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质量,陕西省环保厅将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旨在促进农村环境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消除农村地区环境监管盲区,推进生态和环境质量改善。

  记者获悉,陕西省环保厅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所在地各设区市环保局组织实施,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进行抽查的形式。检查将针对农村地区工业企业、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地区渗坑、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七大项内容展开专项整治。

  检查中将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偷排偷放、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依法严惩,对“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一律取缔、关停到位;检查城镇周边生活垃圾是否实现“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处理模式;在远离城镇分散村庄生活垃圾是否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定期在周边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同时,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无排污口、有无建设截污及隔离设施、设置标志标识。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取水点位置、供水量、取水方式的不同,有无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全面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实现对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