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做实新形势下的检察监督

20.11.2014  12:50

  新疆日报网讯 记者魏红萍11月19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郭连山指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把检察监督纳入法制监督体系,并作为司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新形势下检察监督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要求。当前,新疆正处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时期,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但受境内外因素交织影响,反恐怖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另一方面,反腐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腐败现象多发,使得检察机关的工作,尤其是执法办案的社会舆论环境更加开放敏感,如不及时以法治方式疏导,以法治思维化解,势必引发新的更大的矛盾。

  郭连山要求全疆检察干警通过宣讲,找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升检察机关自身严格司法的水平,大力提升新形势下检察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

  自治区检察院公诉三处处长迪力夏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的开展,其实也是对检察队伍的又一次检验,如何依法办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检察机关行使监督,确保公正司法的基础。作为公诉部门,直接面对个案的办理,必须排除非法证据的使用,以及无罪证据的审查和判断,既要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才能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机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