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暴恐案被告父亲:参与暴恐犯罪应受法律严惩

15.10.2014  18:06
  

  莎车县艾力西湖镇诺库特勒克吐格曼村农民依地热斯·吐热克的儿子努尔买买提·依地热斯参与了“7·28”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10月13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努尔买买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依地热斯参加旁听后沉痛地说:“杀害生命就是践踏法律,参与暴力恐怖犯罪就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依地热斯·吐热克今年50多岁,邻居们都说他是一个本分的农民。由于妻子长期有病,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儿子努尔买买提·依地热斯初中毕业后就在家里帮着种地。

  2014年7月28日,努尔买买提在“7·28”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首犯努拉买提·萨吾提的蛊惑下,伙同他人手持刀斧袭击艾力西湖镇政府、派出所,还在巴莎公路上设置路障,拦截打砸焚烧过往车辆,杀害无辜群众,持刀斧威逼群众参加暴恐活动。

  经过公安机关全力侦查,努尔买买提被抓获。

  10月9日至10日,法院对“7·28”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部分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审判,努尔买买提和他的同伙因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放火罪、绑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依地热斯旁听了审判的过程,他自责地说:“看到儿子走到今天,我心里很难过,都怪我自己平时没有教育好儿子,儿子不懂法律。他是在努拉买提·萨吾提的蛊惑和煽动下犯下了大罪,干了不可饶恕的坏事。

  依地热斯说:“我非常痛恨努拉买提·萨吾提,他就是个恶魔!是他宣扬民族分裂和煽动宗教极端思想,蛊惑努尔买买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依地热斯说:“如果努拉买提·萨吾提还在我面前,我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像他这样的人早就该下地狱。如果今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我会第一时间向派出所报告。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违反法律,杀害生命就是践踏法律,参与暴力恐怖犯罪就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