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环境监察总队对2015年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开展“案件回头看、专项后督察”工作

28.04.2016  18:27

 

  近期,根据新疆环境监察总队《2016年环境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和《2016年度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方案》安排,总队对2015年全年度尚未开展后督察、没有收到整改情况反馈的19起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4起责令限期改正案件开展 “案件回头看、专项后督察”工作。

  本次后督查工作根据需要后督察案件的地域分布情况,以各支队、科室为单位,现场填写后督察现场检查记录表、后督察汇总表、未整改到位环境违法企业情况汇总表,要求各检查组落实现场后督察检查到位,针对原行政处案、责令改正认定违法行为一一进行现场比对并做好后督察记录,对于后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形成专题报告,督促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整改到位。

  通过开展 “案件回头看、专项后督察”工作,基本实现了对2015年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全扫描,切实维护了环境监察执法决定的权威性,也确保了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得到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