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查阶段法律援助可介入

03.07.2015  03:16
          2日,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法律援助工作当中的咨询服务要覆盖中国经济社会的所有地区,司法部和发改委共同研究,要在法律援助的服务窗口方面进行标准化的设施建设。
          此外,法律援助工作在国家基本法律层面从只是在审判阶段的介入提前到了侦查阶段,对于刑事速裁和死刑复核等方面的工作法律援助也会积极参与。
          赵大程表示,这次《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要实现全覆盖。
          也就是说在中国经济社会的所有地区,法律咨询都要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最靠近的援助服务,这就要靠法律援助的便民窗口,靠法律援助的站点,要靠“12348”法律服务热线,也要靠现在互联网媒体等各种各样的形式,来实现法律援助咨询的全覆盖。
          此外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和教育医疗等和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都纳入到法律援助的范围,这是比较显著的变化。
          赵大程介绍,推进法律援助制度发展和完善当中,把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始终作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在,法律援助工作在国家基本法律层面是在审判阶段的介入提前到了侦查阶段。
          司法部要落实好法律援助介入整个刑事诉讼,包括前面侦查环节的各项规定。特别提出,要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和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衔接和配合。实现工作的有效衔接,目的就是要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在侦查环节,能够在审查起诉环节,能够在审判环节得到应有的法律援助服务。
        (据新华社7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