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9.09.2014  13: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商务厅(局):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4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00万辆任务,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编制了《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陈伟程汪涛

  联系电话(传真):(010)66556234

  附件: 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