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07.01.2016  11:44

新林传发〔2015〕210号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紧急通知》(新政办明电〔2015〕298号)和8月17日自治区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厅制定了《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实施方案

 

 

自治区林业厅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

 

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张春贤书记、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巩固8月份以来林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力度,认真落实防控事故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工作成效,确保全国第十三届冬季运动会期间和今冬明春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由林业厅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

三、检查时间

2015年12月

四、检查工作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各单位全面检查,林业厅督查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主要内容

着重检查林业系统自8月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发现的各类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一)各地州林业局

各地州市林业局的主要领导要按照本级政府的分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重点检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管理情况;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查处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厅直属各单位

厅直属各单位重点检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管理情况;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公务车辆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森林管护人员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演练,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三)厅机关各处室、合署办公事业单位

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厅机关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厅机关办公区、家属区、职工食堂、出租房开展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创新检查方式,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结合工作实际立即行动起来,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回头看”检查、督查方案,强化领导,细化目标,明确责任,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所属单位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对查出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的,要倒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分别于12月24日、28日前报我厅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