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17.10.2017  14:13

关于推荐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评选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74号)精神,按照评选程序,现将推荐对象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10月22日前实名反映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核奖励处或自治区林业厅政治部(机关党委)。

公示时间:10月17日-10月22日

联系人:陈思思、陈艳红

联系电话:0991-36897650991-5819150

附: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

一、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

(一) 乌什县林业局

乌什县森林面积11.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8%,曾被全国绿化委员会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近年来,乌什县林业局高度重视生态建设,依托托什干河生态治理工程,完成生态造林面积8万余亩,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特色林果业迅猛发展,截止2016年,全县林果面积达36.6万亩,果树挂果面积33.87万亩,果品总产量达11.9万吨,林果经济总收入达10.92亿元,农民林果人均收入达3987.6元,占农民经济总收入的50%以上,林果业已成为促进县域经济增长的支柱性产业。该县被中国经济林协会命名为“中国核桃之乡”。深入推动精准扶贫,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实施以来,完成面积1820.6亩,754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大力发展林果专业合作社,建成可供240名员工居住的扶贫转移就业基地,解决200余名贫困人口就业问题。实施生态护林员项目,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225名,年户均收入10000元以上。

(二) 吐鲁番市高昌区林业局

吐鲁番市高昌区林业局按照市委提出的“以水定林、工程造林、以林促旅、以林兴业”的发展战略,针对当地恶劣的自然环境和风沙灾害,建立了完备的防护林体系,营造培育103万亩森林,为农业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3-2017年全区累计完成人工造林7.1万亩,成功营造G30国道、机场道路、吐托快线道路、高昌旅游专线道路绿化等26808亩重点区域造林。以发展林业为契机举办“杏花季”、打造“新疆第一春”旅游线路、“桑葚节”等一系列旅游活动,工程造林、以林促旅格局基本形成。以葡萄为主的特色林果产业体系健康发展,葡萄种植面积共25万亩,按照打造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的“精品版”和“精耕、精种、精管、精加工、精营销”的发展战略,对全区25万亩葡萄种植区域进行了明确划分,当地林果收入年均13亿元,占农民收入43%,使一大批贫困户脱贫致富。大力开展生态治理,对风沙灾害严重的公相村开展治理,人工设置立式风障24公里,滴灌铺设1800亩,梭梭种植1800亩,有效保护了周边恰乡、艾丁湖乡三个村群众的生产、生活以及生命安全。

(三) 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局

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局坚持“生态立区”发展战略,积极调整林业发展布局和产业结构,团结带领全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积极宣传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把义务植树与重点林业工程紧密结合起来,近五年,完成造林面积共46155余亩,植树数量1062万株,完成投资11939万元,森林覆盖率从2012年的0.92%增长到现在的1.51%,初步建成了以国省道、农田防护林、防风治沙生态林为骨干的生态防护林体系和以哈密大枣为主的特色经济林生产基地。截至2016年底,种植大枣32.58万亩,山杏2.73万亩,葡萄4.88万亩,农村人均林果收入1519元,林果业总收入47771万元,占伊州区农村经济总收入的26.5%,占农村人均总收入的13.4%。防风治沙造林成效显著,经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全区在重点风沙危害严重区域利用滴灌节水不整地造林技术营造防风固沙林4.09万亩,治理重点危害风沙源头6个,直接保护农田8万亩,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出现了人进沙退的可喜局面,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二、全国林业系统劳动模范

(一) 程道军 男,汉,中共党员,高级工,现任天西林管局特克斯分局管护所所长。他热爱林业事业,爱岗敬业、爱所如家,在特克斯分局工作期间,详细掌握了所管辖区域的山情、林情、社情,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与7名管护员忠诚地守护着29228公顷森林,实现了34年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优异成绩,他所管辖区域内没有发生过大的乱砍滥伐林木案件。他努力践行“既做保护森林资源的护林员也是生态文明的宣传员”的承诺,组织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林区周边农、牧民大会,举行叼羊、赛马、阿肯弹唱等集会开展保护生态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巡山到哪里,宣传工作就到哪里,每年累计发放宣传单、林业宣传手册3000余份,对流动牧民宣传1万人次以上。2007年被伊犁州评为森林防火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护林员,2013年获得全国森林防火纪念章。

(二) 刘拥军 男,汉,中共党员 塔城地区老风口生态建管中心护林员。自2000年至今十五余载,他一心扑在护林事业中,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林区的护林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勇挑重担,积极做好林区树木管护及电力、水利管理维修工作,利用一切时间,深入林区的田间地头,把握林情和地形,切实做到心中有林,林在心中,以便在护林防火、防洪、病虫害防治中进行适时的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保障林区林木的安全。曾获塔城地区“先进工作者”“防洪抢险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称号。

(三) 岳延兵 男,汉,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布尔津分局铁勒萨汗管护所萨孜站站长。岳延兵同志凭着对党的事业的强烈责任感,凭着一腔矢志不渝的信念和热情,把对事业的忠诚,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对民族团结的热心,默默溶铸于自己从事的事业中。在布尔津分局工作30多年来,他结识了各个民族的百姓,并常常帮助有困难的人,和他们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他有一个80多岁的哈萨克族干妈孜丽曼和一个3岁的哈萨克族干女儿棠娜儿,因为与棠娜儿的父亲关系较好,时常去他们家做客并常常帮扶他们,棠娜儿的父亲让自己的女儿认岳延兵做干爹,并说将来女儿长大成人后要像孝敬自己一样孝敬她的干爹。岳延兵一家人都说得一口流利的哈语,她的女儿岳丽娜从小就一直上哈语学校,2014年他给自己的儿子举办了一场哈萨克族婚俗的婚礼,并在婚礼当天举办了哈萨克族有名的姑娘追、赛马、叼羊等比赛活动。2013年荣获布尔津县民族团结先进个人,2016年荣获阿山林管局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曾获地区级先进个人称号,多次被评为优秀个人。

三、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工作者

(一) 努尔哈力木·热哈提 男,哈萨克族,福海县齐干吉迭乡农业(畜牧业)发展中心林业站站长。他务林28年来,齐干吉迭乡绿化增长率为30%。先后完成国家公益林建设63万余亩、绿色通道建设21公里、农田林网建设5800余亩、封育造林15万亩。至2016年,全乡创建绿化达标村100%。从2012至2016年期间,全乡完成退耕还林9500余亩,完成农田林网714亩,种植杨树30万株。种植白蜡32万株,白榆10万株,小浆果3000亩,海棠果357500株。共完成义务植树10万株,种植生态林丁香,榆叶梅1000株。在他的带动下,各村发展庭院经济户10-20户,种植优质苹果200株,李子200株,同时发放了400株丁香,榆叶梅等生态林(花树)苗木。2013年森防工作,得到了自治区林业厅的认可和表彰。他还大力发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先后帮扶困难群众40余人,共出帮扶资金2万余元。2004、2005、2008年被福海县林业局评为先进个人。

(二) 司马义·艾依提 男,维吾尔族,中共党员,现任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林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该同志坚持“生态立州”理念,按照自治区“两环一屏”绿色生态屏障布局,突出重点、认真谋划,在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集中财力、人力、物力,依托林业重点工程,使全州森林面积达到1595.93万亩,较2012年增加33.84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7%提高到2.26%,绿洲森林覆盖率由20.34%提高到23.44%。巴州“全国生态文化村”增加到4个。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目标,促进百姓增收,截止2016年底,全州地方全州林果种植面积由“十一五”期间的97.5万亩增加到173万亩,年均递增7.6%;林果总产量由23.5万吨增加到68.6万吨,年均递增4.51%;年果品产值由6.9亿元增加到50.1亿元。农民人均林果纯收入达到3614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21.65%。坚持深化改革,国有林场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林权归属不断完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效率明显提高。

(三) 李新明 男,汉,中共党员,工程师,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呼图壁分局党委委员。近年来,依托各类林业项目,为我区林木种苗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组织完成国家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从项目前期的设计、功能分区、到之后的树种引进都亲自参与其中,最终建成以桦树、白蜡、白榆为主良种的繁育基地。对呼图壁林场大丰种苗基地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提高桦树、白蜡、白榆集约化快繁体系及良种培育的科学技术含量,大副提高苗木的出圃率,提高苗木的生长量、适应性,使新疆白榆、白蜡、桦树品种的天山疣枝桦、白桦等树种的种质资源得到很好的保护利用。组织完成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完成林木种苗基地建设面积800亩,培育各类生态、绿化苗木近50万株,使种苗业成为林业生产的优势产业,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组织完成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增加了我区特殊用材树种的种质资源的储备,保护种质资源与生物多样性、优化人工林树种结构、为我区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