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的公告

17.11.2017  02:30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评选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74号)精神,按照评选程序,现将叶卫平同志先进事迹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11月20日前实名反映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自治区林业厅政治部(机关党委)。

公示时间:11月16日-11月20日

联系人:蒋虎,陈艳红

联系电话:0991-3689891,0991-5819150

 

叶卫平,男,汉,1972年12月出生,现任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多年来,叶卫平同志与局党委班子成员一道,通过广泛宣传,大力推广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积极引导广大农牧民开展植树造林。全县累计完成生态经济林栽植26.5万亩,育苗11320亩,四旁树绿化9000亩,公路绿化122.35公里,累计参加义务植树110万人次,栽植各类林木1600余万株,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造林任务。充分发挥自己的业务专长,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积极参与编制各类林业发展规划及造林作业设计;利用“科技之冬”广泛宣传林业科技知识;坚持适地适树原则,科学选择造林树种和模式;积极开展林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指导果农采取有效的越冬抗寒措施,保证果树安全越冬。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大力推动特色林果业发展。会同果品技术人员从地块落实、苗木准备、田间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全县累计发展各类经济林12.4万亩,完成果树修剪36万亩,改造低产果园6万亩。指导完成10个精品示范园、22个示范园建设,有力促进了林果业精品化生产。持续做好林果科技培训和技术推广,累计开展果树修剪、病虫害防治、疏花疏果、先进县市林果业观摩等各类培训班892场次,培训果农87200人次。扎实开展退耕还林工作,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从作业设计到退耕造林,从技术指导到自查验收,他始终参与其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实施,全县累计完成退耕地造林2.5万亩,累计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000余万元,有效增加了农牧民收入,促进了林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