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林业局启动《精河县“十三五”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
为积极推进精河县森林可持续经营,科学把握林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合理、有效的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根据新林资字〔2015〕565号《关于编制“十三五”县级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要求,精河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此方案的编制工作,超前谋划,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精河县“十三五”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思路,启动了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做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务必做到编限不重不漏,数据的真实性,确保确定准确地林木采伐地块,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采伐、更新造林计划。
自10月14日起,由林业局技术骨干到全县各乡镇场开展外业摸底调查,在方案编制过程中,与林权所有者充分沟通、征求意见,在落实林权所有者意见的基础上,在自治区林业厅统一组织测算的合理年采伐总量内,结合本地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用材、森林经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实际,通过分析评价,认真研究和科学合理确定限额总量,认真准备编限所用的基础资源数据,确保所依据的基础数据资料真实可靠。做好统筹规划工作。在翔实、准确的森林资源信息和基础数据基础上,
外业调查摸底工作中,将2014年二类补充调查成果数据中的ArcGIS乡级林相图喷绘成现地调查用纸介质工作图,将“十三五”期间拟采伐更新、抚育采伐的地块以二类补充调查所落实的村(林班)、小班为基础,结合调查纸介质工作图,在图上进行标识,填写“十三五”期间采伐小班因子调查表”和“精河县2016~2020年森林经营规划表”,确保调查因子准确、完整。
后期将以ArcGIS乡级林相图为基础,将“十三五”期间需采伐更新的小班进行标识,形成乡级“十三五”期间森林采伐规划图和森林采伐更新顺序图,形成简明森林经营方案主要成果。为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此项工作预计于11月底前完成汇总整理上报。
(精河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