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2015年林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9.04.2015  22:27

新林策字〔2015〕214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5年林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2015年林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5年4月24日

 

附件:

2015年林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全面加强林业法治建设,加快推进依法治林进程,为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提供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结合林业厅党委确定的“制度建设年”“调查研究年”和“资金项目检查年”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林业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重点,制定本要点。

一、继续深入推进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和清理出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行政审批流程图,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格式文书。

2.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对拟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梳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

3.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后续监管。做好中央和自治区下放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健全后续监管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和规则,确保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出现管理真空,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衔接到位。

二、不断提升林业立法质量

1、积极开展地方林业立法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按期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送审稿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2、配合做好相关立法工作。配合国家林业局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修改的相关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及有关厅局做好相关法规、规章等征求意见稿的研究修改工作。

三、强化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1、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林业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重大林业行政决策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2、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探索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听取基层林业部门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风险评估等作为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必要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扎实做好事前合法性审查和事后备案工作,并在厅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方便公众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探索建立重大林业行政决策、经济活动、建设项目由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等工作机制,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

1、全面加大林业执法力度,用法律武器保护生态资源。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机制。继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2、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

3、配合自治区检察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推进林业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五、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深入开展宪法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把主题活动作为重要载体,突出宣传宪法,系统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2、大力加强林业专业法律法规宣传。继续深入开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等与林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爱鸟周”“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网站、发放宣传册、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

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林业的实施意见》。

4、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是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建立并完善林业部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理念、意识、能力和水平。

5、完成“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认真对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查漏补缺,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总结,迎接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验收。组织编制《新疆林业系统2016—2020年法治建设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6、组织开展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和年度普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