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杰:保护非遗项目需要多方给力

13.06.2016  23:06

6月11日是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济南非遗文化源远流长,如今已有200多项非遗项目,80多个代表性传承人,包含十几个门类的艺术形式。但不少非遗尤其是手工技艺面临传承发展难题,需政府和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助其摆脱濒临失传的境地。

非遗是民族和地区的精神灵魂,为防止非遗项目失传,国家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为鼓励各方人士参与非遗项目保护的积极性,从中央和地方也出台了包括财政支持在内的各项优惠政策,尽管如此,非遗传承问题仍然是中央和地方亟待破解的难题。

其实,无论从经济层面还是精神层面考量,非遗不但具有重要的经济开发价值,也具有重要的民俗传承和历史文化研究价值,要想使非遗项目不失传,须多方给力,为此:

其一,大学及文化研究机构责无旁贷。为使非遗项目不失传,大学应当担当起培养传承人的责任,国家在大学招生、科研、就业等方面应当给予最大的政策扶持;为使非遗项目保留住原汁原味,各文化研究机构应当充分挖掘出非遗项目的所有精神内涵,并通过本单位的影响力对外积极宣传研究成果。

其二,非遗传承人应当具有开放性思维。为此,一是要将非遗项目与现代文化相结合,在不失非遗文化内涵的基础上,做到雅俗共赏;二是在传承人选择上,要尊重现代人的价值选择,不要总以老眼光看人,以免使手艺失传;三是在传承技术上,要以保留传统手艺为主,同时也要利用3D打印、网络技术等不断对传统技术进行传承和改造;四是要利用市场对非遗项目价值的强大推广作用,把项目传承和市场推动相结合,以便能提高企业家、大学生等对传承非遗项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最后,社会各界也要为传承非遗项目尽其所能。一是除政策支持外,各级政府也要为非遗文化传承与交流发展搭好平台,让项目传承人能够扬长避短;二是电台、报纸、网络等宣传机构要加强对非遗项目传承的宣传力度,以便让大家能从多角度了解非遗传承与保留的相关知识,以便能增强社会各界参与非遗项目传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对参与非遗传承的企业,国家应当给予适度的财政支持和税收减免;四是国家和地方也要出台各项有利措施,以增强大众通过传承非遗项目进行创业的积极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