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税务部门积极落实26条措施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

30.11.2018  10:45

  (全媒体记者李宁艳 通讯员黄宇晖 滕远程)目前,乌鲁木齐市税务部门正在积极逐条梳理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5个方面26条具体措施,精准助力民营企业更好发展。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发挥税收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于日前印发了《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针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税收“堵点”“难点”问题,提出5个方面26条具体措施,精准助力民营企业更好发展。

  乌鲁木齐甘泉堡税务局围绕落实优惠政策相继开展了“送政策上门、培训入户,畅通交流渠道、积极解决诉求、坚决依法治税、保障合法权益”等系列活动,确保26条措施落地做实。

  新疆伟涛木业有限公司一位牛姓财务负责人说,要不是税务部门上门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差点错失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这样的服务既精准又实在。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认真梳理辖区国家认定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积极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还特别关注了制药、科技孵化器等民营企业能享受到的减税降费政策。

  此外,该局还针对纳税人反映的办税流程中的不足和短板,推出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涉税事项向前台转移,“前台受理、内部流转”,实现办税服务厅提供涉税事项受理到出件“一站式”服务,充分降低了纳税人办税的制度成本。

  来自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小微企业共享受减税0.2亿元,同比增长0.34%。

  乌鲁木齐市税务部门坚决杜绝“征收过头税”“提前征收税款”等现象,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从轻、减轻或免除对企业的罚款,切实达到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