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涉贪千万 媒体叹:院士也跪倒在"钱"字面前

03.09.2014  14:50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李宁日前疑因涉嫌将其承担的转基因项目经费转移至名下公司,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带走调查,涉及资金达千万元,大概相当于十几家中小企业一年从科技部、财政部获得的资金额度。

继今年年初环保领域“明星教授”、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原院长陈英旭贪污近千万元获刑后,这名曾经的中国动物转基因克隆领军人物也晚节不保。我们多年来鼓励创新创造、加快产学研一体化,下决心培养出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大师,却不曾想,院士和准院士们竟然纷纷在“”字上栽了跟头。

科技部部长万钢去年10月就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严肃表示,正在审查当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专家和官员违法违纪的恶性问题。今年3月至5月,中央巡视组常规巡视之外,还对科技部、复旦大学等开展了专项巡视,可见中央严惩科研腐败之用心。这两位“明星教授”顶风作案,正好撞到了枪口。

令人遗憾的是,科研发领域的项目资金俨然已成为了相关人员提高收入、改善生活水平的不二法门,只要纲纪稍一松弛,就极易发生“跑冒滴漏”、“贪吞挪骗”现象——按照此种趋势,恐怕还有更多的教授会锒铛入狱。

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国加大了研发投入,从不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增长至约2%,在一些领域,科研经费已从短缺状况转变为充足。2012年全国科研经费首破1万亿元大关。但监督机制方面,我国仍处于萌芽阶段,虽屡有修修补补,但经费使用腐败问题多年得不到根治。其中包含一些个人原因,比如对权力过于崇拜而轻视学术,热衷于抄袭模仿跑项目却沉不下心搞科研,等等;另有一些体制问题,如在计划经济的思路下,一些教授、科学家遇到了自己的“天花板”,需要通过企业来实现市场价值、创造新的利润。

但如果产学研一体化成了个人在科研领域的一体化、个人权利的最大化,就触碰到了红线。李宁等人在体制内拿资金,在市场上找利润,将国家科研项目经费转移到个人投资开办的企业账上,就属于典型的挪用科研经费,涉嫌贪污公款。

目前高校、机构兴起的反腐行动,不仅需要扫清这一类体制内的违规违法行为,更需要进一步优化科研经费的分配体系,最终落实到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之上。

一方面,中小企业已成为创新主体,一项公认的数据是,约66%的专利发明、74%以上的技术创新、82%以上的新产品开发,由中小企业提供,在科研经费分配方面,应该考虑在现有招投标计划中,加大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扶持范围和力度。

另一方面,通过争夺科研经费实现赢利的手段已经进入死胡同,但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需求看,多个行业的科技创新仍是一片蓝海,对于一些愿意下海投资创业的“明星教授”而言,凭借扎实的科研实力和业内影响,其创新项目获得机构投资并非难事。监管方面,除了政府和法制之外,更重要的是要灵活运用市场之手:精明的投资方一定会有办法让教授们拿出真东西,同时也会为其带来与贡献匹配的回报。

如此,通过反腐严肃纲纪,把不恰当的速度降下来,通过体制创新与政策扶持,把经济的整体效益提上去,形成科研领域的新常态,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发展之路将更为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