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有农牧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切实推动确权发证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11.05.2018  22:43

5月10日,自治区召开国有农牧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明确提出,从2016年起要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2018年是这项工作的收官之年。自治区确权面积大、时间紧、任务重,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推进国有农牧场土地确权发证是化解纷争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支撑,是落实中央农垦改革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关键举措,是做强国有农牧场经济、更好履行国家使命的重要基础。各地、各国有农牧场一定要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优质量和最快速度,完成好党中央部署的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中央明确要求,年底前各省区权籍调查完成率要达到92%,发证率要达到90%,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盯目标任务,必须完成,不能含糊。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测绘,争取对每宗地都进行精准定位、精准测量,为土地资产化、资本化打下坚实基础;对于权属清晰的土地,要优先安排,力争应确尽确,应发尽发,能快就快;要建立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做好纠纷化解工作;要尽早完成土地权籍调查招投标工作;要管好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转移;要创新完善农牧场经营机制,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农用地经营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会议要求,在推进国有农牧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上,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有主体责任,各地(州、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一把手牵头的确权工作推进机制,组建专门班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国有农牧场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加快推进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宣传引导,高度重视土地确权进展情况统计调度,用好督查“利剑”,切实推动确权发证工作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