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猎艳杀人案夫妻曾合谋劫杀初中同学未果

18.09.2014  14:44

  骗女孩供夫奸淫只为求“心理平衡”、为满足私欲对女儿同学都心生歹意、见财起意合谋劫杀自己的同学未果……备受关注的黑龙江“孕妇为夫猎艳杀人”案17日在佳木斯市二审开庭,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将择期公开宣判。

   匪夷所思 骗女孩供夫奸淫求“心理平衡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被告人谭蓓蓓与白云江恋爱期间曾与多名男子有两性关系。在白云江的质问下谭蓓蓓承认确有此事,二人感情出现裂痕。谭蓓蓓出于愧疚心理,产生给白云江往家骗小女孩实施奸淫、寻求心理平衡之念。

  2013年7月24日,被告人谭蓓蓓外出寻找作案目标,谎称肚子痛需要帮助,将被害人胡某某(16周岁)骗至家中,和被告人白云江用兑入含安定成分药物的“酸奶”将胡某某迷晕。白云江欲对胡实施奸淫,见她正值生理期,加之其自身原因,奸淫行为未能得逞。二被告人因惧怕罪行败露,将胡某某杀害,并将尸体装入行李箱埋于桦南县郊外。

  7月28日,警方将二人抓获。谭蓓蓓因怀孕被警方监视居住。8月6日,谭蓓蓓产下一男婴。因双方亲属均放弃抚养权和监护权,孩子被送往福利院。

  2014年5月29日,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白云江、谭蓓蓓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向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6月16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白云江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谭蓓蓓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谭蓓蓓服判不上诉,白云江提出上诉。

   恶行累累 曾合谋劫杀初中同学未果

  一审审理查明,夫妇俩恶行不止于上述案情,两人还曾意欲合谋劫杀初中同学。2013年5月中旬,白云江、谭蓓蓓在桦南县早市遇见白的初中同学康某某,当时康某某佩戴有黄金项链、黄金手链、铂金戒指和白金钻戒。

  7月中旬,白云江、谭蓓蓓共同预谋将康某某骗到家中抢劫并杀害。为此,白云江、谭蓓蓓购买了手机卡、两个编织袋和一卷黄色胶带,并将药片碾碎后注入易拉罐啤酒和饮料中,然后约康某某及其女友董某某到家吃饭。7月19日16时许,康某某、董某某应约来到白云江家。席间,白云江追问康某某、董某某的经济状况,引起康某某反感,仅喝少量正常啤酒康、董二人便离开。事后,白云江、谭蓓蓓仍分别给康某某、董某某打电话、发短信,单独约二人去其家,准备继续实施抢劫犯罪行为,但康、董二人均未前往。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认为,二被告人为一己私利,采用药物麻醉的方法,连续实施强奸、抢劫、故意杀人犯罪,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

   罪行相同 一审判决为何一死刑一无期?

  2014年9月1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佳木斯市二审开庭审理此案。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

  两人均罪行严重,为何一审被判一死刑一无期?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有关人员解释说,根据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怀孕妇女体内孕育着新生命,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其出生的权利。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按广义解释,既包括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也包括羁押受审时已怀孕的妇女。(梁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