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父母离婚、父亲失联 孩子改姓有点难

03.02.2015  19:03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赵凯报道)每个人在出生后都会拥有一个名字,多数情况下,这个称呼会伴其一生。但也有些人会由于父母离异、名字不够气派等各种各样的原因去更改姓名。

    家住乌鲁木齐市的王女士和孩子的父亲马先生离婚后,她便想让孩子跟自己姓,但却被告知,若要给孩子更改姓名,还需要孩子的父亲签字同意才行。王女士很不理解: “我与孩子的父亲已经离婚了,现在我才是孩子的监护人,为什么更改姓名还需要经过孩子的父亲的同意呢?

    案例:父母离婚 孩子改姓犯了难

    王女士今年35岁,是一位单亲妈妈。一年前她与丈夫离婚后,就独自带着女儿生活。王女士说:“因为我和孩子的父亲已经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也归我,所以我想把孩子的姓氏改成和我一样的姓氏,但没想到,我到户籍办理机构进行更改时却被告知,给孩子改姓居然还需要孩子的父亲签字同意才行。

    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再去联系自己的前夫,但是却一直无法联系到。“听我前夫家里的人说,他去了南方,一直没和家里人联系。后来我从前夫的一个朋友那里打听到他在广西,但是却没有获悉他具体的联系方式,依旧无法联系到他。”王女士说。

    由于王女士联系不到其前夫,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也就没有办法给她的孩子改名字。王女士对此十分疑惑:“现在我是孩子的唯一监护人,《婚姻法》、《民法通则》都规定离婚后孩子归监护人管理和照顾,可为什么我连给孩子改个名字的权利也没有。要是我一直联系不上孩子的父亲,无法取得他的签字同意,难道孩子的名字就一直改不了吗?

    解析:孩子更改姓名 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对此,记者咨询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父母离异的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的,应当征得亲生父母的同意,需提供亲生父母同意的公证书。“根据规定,王女士目前的情况确实无法更改孩子的姓名,如果实在联系不上孩子的父亲,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了。”工作人员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