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消费者买药需警惕“自主定价药”

04.01.2015  15:39

   前不久,乌鲁木齐市民魏先生发现,他购买的同一个品牌的同种药,在隔了一条马路的两家药店里,价格却相差了19块5,将近一倍。

   原来,魏先生经常头疼,医生建议他买一些调节神经的药,并告知了药名。魏先生来到鲤鱼山路附近的百康大药房,买了8盒大川芎[xiōng]片,每盒47块5毛,共计369块5。让魏先生意外的是,他在马路对面药店找到了包装、厂家、剂量都一样的同款药品,但药价却便宜近一半,只要28块钱。感觉受骗的魏先生回头退掉了药品,拿回了药款。

   根据12358价格监督举报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乌鲁木齐市场调节价管理两种形式,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的药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有最高零售价格标准,而这个标准在自治区发改委的官方网站有所公示;而没有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企业自主定价。

   经查实,魏先生所购买的“大川芎[xiōng]片”并不在“新疆定价药品价格汇编”中。这也就是说,这一药品属于市场调节价管理药品,建议大家购买时注意货比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