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道德建设月”开展十项活动

04.03.2015  11:32

  (记者郭军鸽报道)2015年3月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3月4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乌鲁木齐市将组织开展十项活动,为打造“首善之城”、推进“四个全面”提供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这也是努力做好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第一年各项工作的重要举措。

  市文明办介绍,今年我市“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主题是“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建设美好精神家园”。这些活动包括―――

  全面开展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各区(县)、市直机关工委要采取“图说”、“歌唱”、“讲述”、“书写”、“践行”和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叫响核心价值观。

  组织“增强法治意识、远离宗教极端”活动。坚持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相结合,开展“去极端化”大讨论、“我是中国公民”宣誓等活动引导各族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讨论活动,澄清模糊认识,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

  举行“道德模范”、“美德少年”命名表彰活动。要采取层层选树、行行推荐,月月评选、季季总结、年年推广、届届表彰的运行机制,继续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一批事迹典型、群众认可度高、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模范”、“美德少年”和“最美乌鲁木齐人”,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此外,还将深入开展典型人物宣讲活动、广泛开展核心价值观歌咏比赛活动、全面进行典型人物选树推荐活动、狠抓“文明交通出行”活动、强力推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社会诚信活动、大力开展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