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出现广告扮“交通罚单” 车主惊出汗

24.04.2015  13:27

  (记者余梦凡)4月21日,市民陈文被贴在自家车上的“交通罚单”惊呆了,随后仔细读了上面的内容,才发现这是一张模仿罚单的木地板广告,这个“玩笑”让他十分恼火。

  4月21日,陈文的车窗玻璃上被贴了一张形似“罚单”的广告。图/陈文提供  

  今年30岁的陈文家在阿勒泰路附近,4月21日中午3点,他驱车到美居物流园购物,将车停放到了停车场。半小时后,他回到车前惊了一身汗。“挡风玻璃上贴了一张‘罚单’,车停在停车场怎么会被贴罚单呢?”陈文撕下“罚单”仔细一看,呆了。

  “这居然是一张木地板广告,可它长得和罚单一模一样,就连右下角的红色印章都有。”陈文说,这张广告前半部分内容效仿罚单的形式,后半部分内容就变成了“扫描二维码即可享受活动抽奖”等活动信息。

  从陈文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到,广告中的抬头、制式都与罚单类似,被处罚人、准驾车型、车辆牌号、被处罚人于某月某日违反某条规定等条目“一应俱全”。

  陈文有种被戏弄的感觉,他环顾了一下周围,旁边几辆车也都被贴了“罚单”。“商家做广告是该有创意,可这创意过了头就有些过分了。”陈文说。

  记者拨打广告右下角印章中提供的电话,一名自称姓陈的工作人员解释:“我们这个品牌在全国各地都有,广告在全国都有发放。在乌鲁木齐我们计划要贴四万张左右。

  这名工作人员坦言,自4月19日发放广告以来,不少人联系他,有人咨询地板,有人声讨广告创意不合适。“我们已经向表示不满的市民道歉了,如果有市民因为这个广告影响了心情,我们实在很抱歉。

  工作人员承认,该广告未在当地工商部门备案,只是为了进行宣传,而且宣传期较短,并说这四万张贴完就不贴了。

  □律师说法

  山寨罚单涉嫌违法

  新疆宝来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勇:商家随意张贴小广告影响市容市貌,同时广告涉嫌违法。《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罚单式广告乍一看像罚单,这就具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倾向。《交通违章通知书》只有交警部门有权开出,商家不能私自以交警的名义和口吻去宣传自己的商品。

  □相关链接

  招人恨的广告方式

  “罪状”一:广告卡片夹进车窗

  车窗玻璃都是升降设计,与车门之间的缝隙恰到好处,一旦掉进卡片,就会影响车窗升降。遇到下雨,雨水渗进去将纸质卡片泡烂,从而堵塞车门下方的排水口,日久容易将车门锈蚀,甚至损坏中控门锁。

  “罪状”二:后窗涂胶水贴广告纸

  用胶水将广告单粘在汽车后窗玻璃上,很难清理。需要长时间使用毛巾蘸热水、肥皂擦拭,驾驶员出门清理不便,会遮挡视线。

  “罪状”三:卡片夹在雨刮器下方

  若卡片质地较硬,驾驶员一不留神开启雨刮器就会将玻璃磨损,赶上雨雪天气,宣传单粘在玻璃和雨刮器上会冻住。

  “罪状”四:在车流中塞卡片

  等待信号灯时,甚至是准备起步时,车窗缝隙会突然进来一张卡片,吓人一跳,转头一看才发现是有人在发小广告,影响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