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一“钉子户”民告官打赢拆迁官司

05.12.2014  12:50

          上周五,马治中拿着判决书站在隔壁拆迁户房前说:通过法律途径告赢政府,我才得以保住我的房子。 亚心网记者 张万德 摄

   新疆日报网讯 (胡大敏  亮子)上周五,拆迁户马治中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 公正清廉”字样的锦旗送到乌市中级人民法院,表达对法官公正审判的谢意:在马治中状告乌市天山区政府的拆迁官司中,经法院多次审理判决,最终以马治中胜诉告终。

  “要不是法院的判决,估计我的房子已经被强拆了。”上周五中午,在乌市幸福路一巷自家自建房内,73岁的马治中拿着法院判决书感慨不已。

  2012年5月,马治中所在片区被纳入天山区东大梁棚户区改造项目,随后有105户片区居民与政府达成补偿及搬迁协议,并陆续搬走,而马治中因未能与政府达成补偿协议,拒绝搬迁。

  之后,天山区政府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对马治中的房屋进行评估,马治中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被评估为92万多元。政府在送达评估报告的同时送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要求马治中限期接受92万多元的货币补偿或两套85平方米房子另加13万元货币补偿,否则将申请强制执行。

  “我认为补偿太低,也担心房子会被强拆,就有了起诉的念头,希望能通过法院判决这个决定无效。”马治中告诉记者,而他咨询律师后发现,政府同时下达报告和决定不合程序,有违相关法规。随后,马治中将天山区政府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决定。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经历了一审败诉、重审多次开庭,今年11月17日,法院判决天山区政府在文件送达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撤销其做出的决定。

  4日,负责审理该案的一名主审法官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天山区政府将评估报告和决定一起送达,剥夺了原告的申请复核等相关权利,违反了相关程序,才有现在的判决。” 天山区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东大梁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组负责人唐国军说,法院仅是针对拆迁程序做出裁决,并非否定拆迁,“我们会与马治中再协商赔偿一事,如果还达不成协议,我们将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新疆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金声说,该案胜诉具有标杆意义,“(判例)一方面要求政府以后要依法行政,注重程序合法,同时也向被拆迁的民众表明,不用采取极端方式对抗拆迁,依靠法律同样能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