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失业人员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17.12.2014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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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news.ts.cn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失业保险条例》,旨在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

  如今,随着工作的流动性越来越大,失业已成为现代经济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那么,在失业的时候如何领取失业金呢?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相关采访。

  

  资料图

          案例: 如何界定主动离职与被动离职

  冲奶粉,换尿布……尽管已经31岁,初为人母的张明娜干起这些事情来依然手忙脚乱,看着床上“哇哇”大哭的女儿,她既心疼又无奈。她说:“为了全心全意照顾宝宝,我的工作也丢了,家里生活开支全靠老公一个人的工资,生活很是拮据。

  生孩子之前,张明娜在乌市北站一家货运公司担任出纳,2014年7月,她生下了一个女儿。11月份,按照公司规定,张明娜休完四个月产假后就应该回公司上班,但是由于婆婆年事已高,没办法一个人照顾尚在襁褓中的孩子,她便与公司商量希望能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

  张明娜说:“其实孩子1岁后会走路就好带了,我向公司提出能不能在上班时间方面宽限一下,但是被拒绝了,在协商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争执,最后公司让我主动离职,其实我并不想离职,但当时为赌一口气,一气之下就主动辞职了。也正是因为‘主动离职’,让我领取失业保险金受到了阻碍。

  辞职后,张明娜听朋友说如果在职时一直缴纳失业保险金,失业后到再就业期间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她说:“我在货运公司任职有四年多,每个月都缴纳失业保险。”但是,张明娜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的情况却让她大失所望。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因本人原因提出离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是当时并非我个人意愿主动辞职,是公司提出来,我想反正都是走,辞与被辞都一个样,如今看来,我是吃了大亏了。不知道我这种情况还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呢?”张明娜说。

     解析: 申领失业保险金须具备3个条件

  针对张明娜的情况,记者咨询了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张明娜女士的情况确实是主动离职,即失业人员因本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是不能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缴费时间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符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须按以下步骤办理申领手续:首先,须在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经辖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后,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之后到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参加职业指导学习即可。”

     链接

     8种原因不属于主动离职

  失业保险金领取,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哪些情形?

  对此,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复: (1)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