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城市改造后剩余的老旧小区谁来管?

30.01.2015  19:33

    新疆日报讯 1月25日,记者来到乌鲁木齐市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采访了办公室主任马强。

    马强告诉记者,2011年以来,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结合迎接中国—亚欧博览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列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利用三年时间,由市区两级财政出资18亿元,对全市993个老旧小区进行包括楼体、管网、设施的综合改造以及环境美化工作。

    这993个老旧小区,是由市、区(县)通过社区、街道摸底汇总出来的,基本上是国有性质的厂矿、企业职工的住宅小区。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很多厂矿、企业倒闭、破产或被兼并,导致小区无人管理。2000年以后购买的商品房均缴纳了维修资金,而这些老旧住宅小区没有维修资金的渠道。经过三年的综合性改造,惠及30余万各族群众,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改造工程基本完工后,乌鲁木齐市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无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小区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对已经实施改造的993个老旧小区提出建立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管理服务机构管理两种管理模式。针对老旧小区存在居民收入不高、物业公司不愿进入等问题,《意见》提出,对积极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企业给予补贴,以此引导物业公司积极进入。对于改造后仍不具备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根据相对集中和方便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县)或街道办(管委会)按规定设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管理服务机构,提供有偿的基本管理服务。根据需要,社区下设管理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形成“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模式。

    据马强介绍,网友所说的不在改造范围内的剩余老旧小区主要是指那些有产权单位、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这些老旧小区,很大一部分也存在外墙保温、供热管线、供排水、环境卫生差等基础设施问题。马强说,行政事业、党政机关职工的住宅小区,沿用后勤管理的模式,房改房有维修资金,单位可以申请维修资金用于维修小区基础设施。此外,也可以根据职工要求,由产权单位向市场招投标选择物业公司,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

    另据马强介绍,近几年或将要进行棚户区改造、城市开发建设需要拆迁征收的小区由于存在房屋征收后灭失的情况,政府没有必要进行重复性投资,因此没有纳入改造的范围。

    目前,物业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权力下移的要求,各区(县)均设有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管理、规范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的服务企业。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市还没有关于明确产权单位对老旧小区管理责任的相关文件。

    记者还连线了新疆金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忠山。张忠山说,没被列入改造范围的老旧小区,全体业主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管理或聘请物业公司管理。目前乌鲁木齐市大部分小区还没有成立业委会,很少一部分小区虽然成立了业委会,但人员多是“外行”,遇到问题无从下手。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业委会成员的培训和引导,确保业委会能够依法履行其相关职责,维护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

    1月22日,乌鲁木齐市读者赵女士致信本报:我家住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所在的小区原来是企业家属院,但是原来企业解散了,也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属无人管理的老旧小区,自从被德裕社区接管后,小区的卫生也有人打扫了,去年夏天还统一做了外墙保温,重新进行了粉刷,小区环境大大改善。可是我母亲所住的小区是自治区某厅上世纪80年代盖的楼,一直说开发商要开发,要拆迁,所以单位一直也没组织做外墙保温。楼内暖气不热,冬天在房子里都要穿羽绒服,而且上下水的主管道陈旧老化,锈迹斑斑,水质很差,沉淀后都是褐黄色的水垢,对人身体危害很大。这种情况的老旧小区如何改造,属于哪里管理呢?

    网友“追星”:没有物业的老旧小区由政府投资改造,面貌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但像我家所在的这个小区有物业却不作为的谁来管管?

    网友“花无语”:老房子存在安全隐患,产权70年,建筑寿命也就30年,或者50年,剩下的几十年咋办?

    网友“王芳”:最近一段时间小区里装了好多地锁,由于是老小区,没有物业只有居委会,居委会的大妈说没接到通知不管这事,弄得小区里的公共空间全被装上了地锁,为了停车位吵架的事太多了,现在一进小区觉得堵得慌。

    网友“西域兔子”:老旧小区暖气管道一年比一年老化,物业仅仅是修补,以后发生漏水的次数肯定会更多。

    网友“真逗”:小区物业管理方式落后,服务拖拖拉拉。大面积的绿化下掩盖着成堆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居民楼内小广告铺天盖地,黑乎乎的。物业说没钱、亏损,可是地面上收的停车费用到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