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举行残疾人居家助养补助资金集中发放仪式

08.07.2015  20:05

7月7日,木垒县举行“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助养补助资金集中发放仪式。该县共有426名智力、精神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领取居家助养补助资金50.55万元,其中城镇159人23.85万元,农村267人26.7万元,补助标准是城镇每人每年1500元,农村每人每年1000元。

在发放仪式上,木垒县副县长肖浓梅向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她强调“阳光家园计划”居家助养项目是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公共财政直接投入残疾人保障与服务的政府阳光工程。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助养的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减轻家庭照料残疾人的负担。同时指出残疾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制约,每做成一件事,都要比常人付出数倍的努力,但残疾人身上的每个闪光点都值得每一个人喝彩、学习。残疾人需要全社会关心、残疾人事业需要全社会关注。

木垒县残联理事长温万明鼓励受助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树立身残志坚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勇敢地面对生活,乐观进取,自强不息,实现自身价值。

据了解,“阳光家园计划”居家助养项目帮助对象是处于就业年龄段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长期需要家人照料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和一、二级重度肢体贫困残疾人,年龄限定在女16-54周岁,男16-59周岁。2009年至今该县已累计为426名残疾人发放居家助养补助款200.75万元。

  (昌吉州木垒县残联    桑会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