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4家月饼生产企业受检 80批次仅有1批次不合格

05.09.2014  12:57

    亚心网讯(记者夏莉涓报道)中秋节临近,为确保群众吃上卫生、安全的月饼,新疆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区开展了月饼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重点抽查了新疆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等地州市的44家获得生产许可的月饼生产企业,共80个批次的产品。从检查情况看,被抽查的绝大部分月饼生产企业均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生产,原辅材料能提供合法供应商的证、照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生产场所卫生整洁,产品经检验合格出厂,产品标识规范,无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检查中,对80个批次的月饼,从产品感官、干燥失重、脂肪、蛋白质、总糖、馅料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共2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合格产品79个批次,不合格1个批次。1个批次不合格月饼为菌落数超标,造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生产加工、人员卫生、包装容器(包装密封性不好)、运输和贮存等环节管理不严。

    对于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月饼,新疆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令不合格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该企业开展调查处理,召回不合格产品,严防不合格产品扩散。广大消费者若发现问题月饼,请拨打12331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消费提醒

    发现问题月饼,拨12331举报

    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月饼是中秋佳节的传统节令食品,种类繁多、品种丰富、口味各异,按制作工艺和风味特色主要分为广式、苏式、京式、滇式等类别。随着中秋佳节临近,月饼消费进入高峰期,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从食品安全角度就月饼选购、贮存和食用等方面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月饼,并留存购物凭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盛放容器是否清洁(特别是散装月饼)、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QS”标识、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购买后按照包装标签标示的方法贮存,选择温度、湿度等适宜的贮存环境。

    ●月饼应在保质期内食用,食用前应注意观察月饼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等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停止食用。

    ●不同类别月饼糖分、油脂等含量不同,消费者可根据个人喜好选购。大部分月饼糖分、油脂含量较高,建议不要过量食用,并保持均衡饮食。对于老人、儿童及肠胃不适者,建议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适量食用。

    ●消费者如果发现生产经营月饼的单位及购买的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