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新疆将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28.11.2016  14:34

  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从12月 1 日起全区将同步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11月25日,“自治区工商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视频会”召开,会上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扎作了重要讲话:“要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要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改革潜力。今年12月1日全区同步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所谓的“两证整合”,是指将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

  需要说明的是,“两证整合”改革仅是针对个体工商户,“五证合一”则是面向企业(涵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