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再瘦身 乌鲁木齐前8月少花4423万元

15.09.2014  01:43

  2014年前8个月,乌鲁木齐市“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45亿元,同比下降了23.34%,少花4423万元。

  9月12日,市财政局副局长李新鸿介绍,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十项规定”要求,我市从预算管理、资金执行、监督检查等方面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使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和保障民生等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的宗旨和要求。

  2014年市本级对部门预算安排的一般性支出在上年基础上一律压缩5%。同时,严控各类评比、表彰、培训等支出项目,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014年,乌鲁木齐市“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亿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数相比,压缩11.5%。其中,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1亿元,同比压缩13.59%。

  前8月“三公”经费支出中,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7968万元,同比减少1792万元,同比下降1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降幅最为明显,实际支出65万元,同比下降35%。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389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实际支出7514万元,同比各下降32.58%和17.27%。

  李新鸿说,我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掌握了预算安排和执行的主动性,使财政资金真正用在为民谋利的“刀刃”上,节约的财力全部调整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及民生方面支出。

  年初乌鲁木齐市集中100亿元财力用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有力推进了西山路高架(二期)、克南高架道路东延、高铁新客站站房、棚户区改造、安居富民和定居兴业工程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

  前8个月,乌鲁木齐市用于民生领域支出达196.1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4.46%,同比增长19.50%,有力推进了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等社会事业发展。

  各类引导、扶持类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也较上年大幅增加。2014年市本级安排各类专项资金27.4亿元,较上年增长30%。同时,对民生领域的重点资金也给予了重点保障。其中:煤改气运营补助资金由去年的5亿元增加至9亿元,各项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由5.2亿元增加至6.6亿元,特别是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法维稳的综合投入力度,有力夯实了维护社会稳定的财力基础。

  在连续两年市本级预算公开的基础上,2014年各区县也要做到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100%全公开。同时,部门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也在积极准备和推进中。

  此外,从9月初至年底,乌鲁木齐市将开展“ 三公”经费支出专项整治工作和“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核查有无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变相公务接待问题,有无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用开支等问题,及时堵塞“三公”经费支出中的漏洞。(李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