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厅2016年3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29.04.2016  00:20

新林劳字〔2016〕286号                              

 

 

厅直属各单位:

2016年3月,各单位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林业厅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管理,突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严密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了我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3月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3月份安全生产形势

3月份,各单位未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各类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均在自治区林业厅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二、3月份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3月份,我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厅党委要求,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

3月8日,我厅召开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会议要求,围绕自治区今年下达林业厅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不断强化安全管理全覆盖。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事故防范水平。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事故灾害处置能力。五是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林业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认真做好全国“ 两会 ”期间 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林传发〔2016〕9号)和《自治区林业系统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对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经营区内进行了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对关系到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林区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认真及时进行了整改,促进了我区林业系统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月下旬,林业厅安全生产督查组分别对天东国有林管理局、新疆林业科学院、新疆林业规划设计院、新疆林业学校、新疆野马繁殖研究中心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应急预案得到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认真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为切实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我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林劳字〔2016〕169号),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并指定专门机构,认真细致地进行形势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将防范应对火灾和自然灾害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抓好森林管护所、木材检查站等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对防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认真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随着气候转暖、极端天气增多,安全生产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各单位要针对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办公区、生活区、森林管护所(站)、木材检查站、公有出租房屋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尤其要强化消防、森林管护人员、出差人员的安全管理,依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把防范各类事故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我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