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厅2015年4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30.06.2015  18:06

新林劳字〔2015〕283号

 

厅直属各单位:

2015年4月,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扩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我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现将4月份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一、4月安全生产形势

4月,各单位未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类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均在自治区林业厅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二、4月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4月,各单位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厅党委要求,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厅于4月3日召开安全生产(扩大)会议,安排部署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各单位按照会议要求,高度重视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细致地进行形势分析,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将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等单位组织所属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并加强与驻地气象部门联系,及时传递预警信息,切实做好自然灾害天气期间的防范应对工作。

(二)认真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我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林传发〔2015〕46号),各单位结合实际,在“五一”节前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提出整改要求,认真及时地进行了整改。同时认真落实了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地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4月份,林业厅检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部分驻乌直属单位及下属单位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从督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进入二季度,天气转暖、气温回升,是防范各类事故的重要时段,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扩大)会议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结合季节性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促检查,防范自然灾害诱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切实提高应对处置各种突发事故或重大事件的处理能力,下大力气抓好各类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我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