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控烟令,“严”在哪?

02.06.2015  14:39
            6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早在十年前,北京就曾出台过《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其中就明确提出“禁止公共场所吸烟”。可多年来,公共场所吸烟的情形仍未消失。虽然无法预测“最严控烟令”实施的效果如何,不过,从其中一些内容来看,的确“”得具有一定样本意义。

  首先,责任主体更加全面也更为具体。条例提出,控烟工作坚持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管理与自律相互结合,实行政府管理、单位负责、个人守法、社会监督的原则。把“单位”拉进来,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经营管理单位的自我管理责任。说白了,是通过“单位管人”的方式,把控烟工作推行下去。

  其次,强化了群众参与的力度。不仅设立了举报监督电话,还开通了微信投诉平台。除了对违法者处罚,还对控烟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奖励,激励了社会的参与热情。

  同时,该《条例》还鼓励公共场所管理者利用烟雾报警、浓度监测、视频图像采集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禁烟场所的管理。把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应用到控烟工作中,应当说是一大进步。

  我国一直是烟草消费大国。多地控烟令往往形同虚设。说到底,是因为鲜有人愿意把控烟和自己的利益联系起来。

  比如,在餐馆就餐,很少有人会为了一个陌生吸烟者而去投诉。餐馆的老板更不会为了生意而去得罪客人。这就出现一个问题,抽烟者不自律,社会监督不得力,控烟极易流于形式。

  此次《条例》恰恰是在社会监督、惩治处罚等方面着墨较多,并把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交通、工商、公安、园林绿化、食品药品监督、市政市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多部门纳入监管体系中,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出,更利于形成合力。

  “最严控烟令”到底“”不“”,当然还需实践检验。这些已超出之前控烟规定的内容,足以引起我们更多关注。特别是在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当下,北京控烟的做法,或更值得我们借鉴。 (吴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