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中国文化中心开设高僧汉语培训班

15.05.2015  13:13

   新疆日报网讯       泰国曼谷高僧汉语培训班于14日举行开班仪式,该活动由泰国僧王委员会副僧王、曼谷市僧侣大尊长帕拉帕隆滴祿倡仪,曼谷中国文化中心举办。

  据了解,本次共有24名曼谷各寺庙高僧参加汉语培训,通过3个月共100学时基础汉语培训,将使高僧学员初步掌握汉语会话和阅读能力,为今后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帕拉帕隆滴祿副僧王在开班致词中表示,为顺应泰国与中国佛教界友好关系不断发展,方便与日渐增多的来泰国寺庙参访的中国佛教界人士和中国游客进行交流,同时还为使汉语成为泰国佛教界与中国和东盟各国佛教界进行交流与英语并列使用的语言,曼谷市僧侣委员会决定组织曼谷市各大寺庙方丈、副方丈等高僧分期进行汉语培训。

  副僧王对曼谷中国文化中心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将与中心进行长期合作。

  泰国佛教界实行僧官管理制度,其结构类似政府行政组织,自成一体系。僧王是国家最高僧官,各府、市、区、县各有僧官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