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华凌科技杯”第四届新疆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比赛的通知

13.08.2015  18:02

关于举办“华凌科技杯”第四届新疆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青春”中国青年

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比赛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地(州、市)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直属团委、区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团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15〕3号)等系列文件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各族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署,在全社会营造理解、重视、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有利条件,搭建广阔舞台,自治区团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学生联合会、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定于2015年8月至11月联合举办“华凌科技杯”第四届新疆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搭建创业者展示成长平台、投融资对接平台,建立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库,优化各族青年创业环境,提高青年创业成功率,激发全社会关心、关注青年创业的热情,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同时,通过举办创业大赛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疆新的发展生态。

二、活动主题

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改变生活·奋斗成就梦想

三、参赛对象

45周岁以内,在我区已经创业或者有一定创业能力、拥有可行性的创业项目且有创业意愿的群体,包括大中专院校学生、农民工、城镇青年、返乡创业青年、复转军人、进城务工青年等各族青年均可报名参赛。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联合会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

承办单位: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

新疆青年就业服务中心

新疆华凌农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阳光895综合广播、先锋961新闻广播

大赛指定授权独家网站:天山网

支持媒体:新疆电视台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

新疆教育电视台

新疆日报

新疆经济报

都市消费晨报

新疆都市报

乌鲁木齐晚报

网络媒体:天山网

新疆共青团网

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

新疆青年就业网

新媒体:“青春新疆”、“共青团助就业”、“新疆人社12333”、“新城青”、“青农新疆”、“新疆人才就业”、“新疆大学生” 、“青春580”。

五、大赛类型

大赛分为“综合创业”和“互联网+”两大类别进行。

1.综合创业类:参赛项目不限。本次大赛力求有效发掘和凝聚创业精英、培养优秀创业团队、寻找有价值的创新项目。参赛项目应体现当代青年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结合新疆先进生产力发展和自身特色产业优势,选择具有一定创新性、科学性或实用性,以及较高社会效益和可预见经济效益的项目。

2.“互联网+”参赛类:重点关注互联网基础服务、应用服务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产业。参赛项目可以涵盖移动互联网、互联网设备、电子商务、搜索引擎、网络服务、网络媒体、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社交等多个领域。

六、 赛事安排

(一)时间安排

1. 启动时间

2015年8月上旬,自治区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大赛,各地州相关部门根据大赛总体安排开展宣传工作,发动和鼓励各族青年报名参赛,海选报名截止至8月31日。

2. 赛事时间

大赛分为海选、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8月3日-8月31日 海选阶段

9月15日-9月17日 初赛阶段

9月18日-9月22日 复赛阶段

10月底 决赛阶段

(二)赛区设置

大赛设16个赛区进行海选,分别是伊犁州赛区、塔城地区赛区、阿勒泰地区赛区、博州赛区、昌吉州赛区、乌鲁木齐市赛区、哈密地区赛区、吐鲁番地区赛区、巴州赛区、阿克苏地区赛区、克州赛区、喀什地区赛区、和田地区赛区、克拉玛依市赛区、石河子市赛区、大中专院校赛区。各赛区的赛事活动安排在所在地区举行,大中专院校赛区的赛事活动安排在乌鲁木齐市举行。

(三)赛事组织

大赛海选由各赛区自行组织,分选手报名和选拔赛两个环节。海选报名时参赛者填写选手报名表和创业计划项目书,赛区评委会根据创业计划项目书确定选拔赛参赛人选并组织比赛。选拔赛产生5-10名选手作为本赛区推荐人选上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大赛初赛、复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各赛区推荐人选经大赛组委会评审团评审选出180名海选选手确定72名选手进入初赛,再由初赛产生36名选手进入复赛。复赛产生12名选手进入决赛,并由决赛最终产生一、二、三等奖、特别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创业公益奖获奖人选。

七、表彰奖励

(一)奖项设置

1. 选手奖金

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0元;特别奖1名,最佳创意奖1名,最佳创业公益奖1名,奖金各5000元。

2.参赛奖:对所有参赛选手,均有机会获得所在县(市、区)金融机构创业小额贷款,获得创业场地、天使投资的推荐机会以及专家一对一创业指导、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全方位的支持等服务。入围复赛选手均可获得荣誉证书,同时将被新疆青年就业服务中心纳入创业创新项目人才库。大赛组委会将推荐入围决赛的优秀选手参加第二届“创新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选手可享有由新疆华凌农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创业场地“创客云咖”一定年限的免费使用权,获奖选手均可得到新疆电商物流园园区内办公场所免费使用权(一等奖三年,二等奖两年,三等奖一年)。

(二)组织奖项

大赛设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2名,颁发获奖奖牌,各奖励3000元。在组织推荐工作较好的地州相关联办单位、高校、创业园区中产生。

八、报名方式

选手可以通过登录网站新疆共青团网( www.xjgqt.cn )、新疆青年就业网( www.xjqnjy.org )或者关注大赛微信公众号(青春580、新疆青创公益联盟)、“新疆人社12333”、“新疆农畜产品电商物园电商创意大赛”微信公众平台,报名参加。

(一)报名方式

1.有意参赛的社会青年可按照就近报名、就近参与的原则,到所在县(市、区)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由地(州、市)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海选选手,并联合联办单位统筹安排海选比赛。

2.兵团参赛选手可在其所在地就近县(市、区)团委进行报名。

3.大中专院校学生可在本校团委报名,大中专院校团委统计整理后报自治区团委新疆青年就业服务中心。

4.区直机关团工委、区直属企业团委可组织和引导本系统(单位)青年报名,统计整理后报自治区团委新疆青年就业服务中心。

(二)提交资料

各参赛选手须于8月31日之前登录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 http://cxcyds.zgqncyxd.cn/ )注册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未录入系统的不得参加全国赛。同时各参赛选手自治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参赛选手报名表(网上下载)。

2.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3.参赛选手2寸彩色免冠照片及2张生活、工作照(2寸照片贴在报名表正面)。

4.创业计划项目书(网上下载模版)。

(三)资料下载

天山网 www.ts.cn

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 http://www.xjggjy.com/

新疆共青团网 www.xjgqt.cn

新疆青年就业网 www.xjqnjy.org

(四)联系方式

(1)自治区团委

联 系 人:李凤、王建荣

联系方式:0991-2818222(带传真)

地 址:乌市解放北路99号自治区团委青年就业服务中心

邮 编:830001

邮 箱: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柳岿然

联系方式:0991-3689873

地 址:乌市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就业服务局

邮 编:83001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九、相关活动

(一)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路演,进行创业项目展示。

(二)建立新疆青年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成果展示和项目推介会活动。

(三)邀请风险投资公司代表与大赛选手见面,就风险投资及选手项目等事项进行洽谈。

(四)组织覆盖全疆各县(市、区)的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对较好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并给予小额贷款等资金扶持。

(五)组织创业导师团对入围复赛选手进行创业辅导,入围选手均有机会入驻创业孵化园进行项目孵化。

(六)企业家进校园—“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巡回宣讲、大学生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创业大讲堂等。

(七)推出首届“青年创业周”服务,分别开展高峰论坛、大学生创业沙龙、“众筹之夜”、“创业导师校园行和地州行”、19个对口援疆省市创业项目洽谈会、第二届自治区高校职场挑战大赛、青年电子商务培训班等16项针对不同需求和处在不同创业阶段的青年的活动。

(八)推荐优秀选手代表自治区参加第二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十、工作要求

(一)各地州市有关单位要加强创新创业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县(市、区)要成立由团委牵头的大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海选赛的组织实施以及后续赛事的联系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大赛的组织、开展情况,办公室要切实做好海选报名组织工作。赛区所在地区团委要牵头成立赛区组委会,组织专业评委对参赛选手进行初审,做好海选选拔赛的组织工作,并及时上报赛区推荐人选。

(二)各地州市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可将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大赛标识、海报等宣传资料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以及人群比较聚集的地方张贴和发放,并广泛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和基层平台对大赛以及就业创业政策、创业典型事迹进行宣传,大力营造鼓励创业、崇尚创业、创业光荣、失败宽容的创业氛围。对入围创业创新路演赛复赛的参赛团队(企业),凡是符合享受创业帮扶政策条件的,各地应优先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三)各地州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并将其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创业创新总体部署,认真按照本次大赛的工作安排,落实工作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广泛深入地动员有参赛愿望,符合参赛条件的已创业和未创业的各族青年、各类青年积极参加本次大赛。

十一、其它

参加大赛初赛、复赛、决赛的选手往返交通费由个人自理,食宿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

附件:

1.第四届新疆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名单.doc (下载)

2.第四届新疆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实施细则.doc (下载)

3.第四届新疆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doc (下载)

4.第四届新疆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计划书.doc (下载)

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联合会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