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开展“五个一”工程 促进民族团结

21.05.2015  18:05
 

  2015年5月是新疆喀什地区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在全县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喜迎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新形势下,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以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抓手,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着力推动民族团结工作扎实开展。

  该院党组对民族团结工作高度重视,扎实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交一名村(居)民、一名教师或医生、 一名基层干部、一名宗教人士、一名个体工商户活动,及时成立民族团结“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由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五个一”工程的日常工作。同时,该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开展民族团结“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要求院党组每月坚持研究一次民族团结工作;院机关党总支建立“五个一”工程电子档案;各支部分别对本支部科级领导干部开展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坚持每月总结“五个一”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除此之外,该院还将此项活动列入年终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如出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截至目前,该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有18人,结交群众朋友90人。

  通过“五个一”结对子活动,进一步了解了群众的所思所盼,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各族干部群众和睦相处、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的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