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六五”普法表彰 乌鲁木齐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

03.06.2016  15:15

  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白雪晴)6月2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获悉,几天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对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乌市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据悉这也是乌市首次获此殊荣。

  据介绍,“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乌鲁木齐市加强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4月22日上午,乌市依法治市办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反恐研究院院长贾宇在乌市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讲座。乌市市委各套班子及市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共420人参加。在乌鲁木齐像这样的领导干部学法讲座,每年都会举行多次,每次主题都不相同。

  五年来,乌市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开展学法3615次、45155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管理社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张自敏说,“六五”普法以来,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把“法治乌鲁木齐”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用好“五把钥匙”深入开展以“去极端化”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市、区(县)两级政府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决策机制和重大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张自敏介绍,今年是第七个五年普法的开局之年,乌市结合实际,“七五”普法将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围绕领导干部、青少年、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这些群体,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并纳入考核;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将“去极端化”和“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作为宣传重点内容;加强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农牧民、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方式,实现普法工作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