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评论:保护生态环境真得人人有责

08.06.2016  16:52

在环境社会学领域有一个常用的词汇:“吉登斯悖论”。这是英国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吉登斯在其《气候变化的政治》一书中提出的一种社会现实,通俗地讲,就是大家都知道环境被破坏不好,可是谁也不愿改变自己破坏环境的行为。

昨日晨报A17版刊发了两则关于生态环境的新闻,就与此悖论有关:其一是《白鸟湖玩帆板摘苇叶惊扰水鸟》,讲述连日来大批市民开车到鸟类繁殖地——乌市白鸟湖游玩,不仅在这里烧烤、划船、摘苇叶,玩完后还在湖边或湖中丢弃食品袋、啤酒瓶、矿泉水瓶,甚至掳走野鸟蛋,将刚出生的野鸟踩死;另一则新闻是《网民QQ群“晒”伊犁河捡百枚鸟蛋》,讲述一位网民在QQ群里炫耀“战果”。

两则新闻都指向普通市民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当然也遭到了其他市民和环保人士的谴责。难道这些市民不知道这是在破坏环境吗?当然不是。在“环境”一词都能把人耳朵磨出茧子的今天,作为能开着车出去玩、能上网发信息的城市居民,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破坏环境?正如捡百枚鸟蛋的那名网民,被谴责后赶紧否认、退群,这是心虚了。

既然知道这样不对,那为何他们会做出破坏环境的事呢?根源在于,他们认为与环境有责任的,是产生污染的企业,是政府的生态环保部门,是“别人”。而自己小小地破坏一下,只是一时好玩,“无伤大雅”,“哪有那么严重”。

正是他们,日常里对别人破坏环境的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对环境被破坏的现实是“痛心疾首”的,说起如何保护环境也“头头是道”。如果你上网看看环境类新闻后面的跟评,会觉得保护环境已是人类的共识,因为大家的话语统一而有“力量”;如果你跟朋友聊天聊到环保话题,会发现朋友都是环保人士,因为大家的看法如此一致。

就是这样的吊诡。一面吐槽雾霾,一面买了一辆大排量SUV;一面骂着“PM2.5又爆表了”,一面说着“烤肉要用无烟煤,串肉必须红柳枝”;一面谴责贩卖野生动物的残忍,一面炫耀昨晚吃到了正宗野鸭子。人们对环境的敏感在增强,但真正的环保意识却仍未渗透到自己的生活中,于是一边喊保护环境,一边破坏环境,在“吉登斯悖论”的背后,浮现着颇为无奈的现实。

吉登斯自己也指出,要改变个体习惯,扭转“吉登斯悖论”的惯性,是摆在世人面前最棘手的问题。

碧水蓝天绿地人人向往,保护环境也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讲的这两句比喻,可不是只针对“别人”的。决不能抱着“环保多我一人少我一人差别不大”的思想,更不能把保护环境的责任全部归于别人。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树立“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共识,大家共同努力,持之以恒,才可能为社会、也为自己留下美好的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 王建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