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贤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

02.11.2015  12:00

    11月1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审议通过自治区《实施意见》;通报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建议>的通知》的情况。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意见的汇报,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实施意见》。

    张春贤说,《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春贤强调,要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心。《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见实效,使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处分规定刻印在心。

    张春贤指出,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首要位置来抓,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做到“五个必须”要求,坚决防止“七个有之”现象。要把作风建设落细落小。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项规定,深入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突出工作重点,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扭住不放、认真核查。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用权为民,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坚持依法用权,自觉在法律约束下行使权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及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秉公用权,做到公平公正处事。

    张春贤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起来。从各类典型案件通报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管好自己、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紧跟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要求,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要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项规定、“四风”问题突出,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会议通报了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建议>的通知》的情况。文件下发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采取措施,周密安排部署,积极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新机遇,坚持深化改革不动摇,不断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千方百计促就业、保民生,全力推进生态文明,扎实推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自治区领导雪克来提·扎克尔、乃依木·亚森、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车俊、韩勇、李伟、黄卫、肖开提·依明、白志杰、熊选国、徐海荣、哈尼巴提·沙布开、李学军、艾尔肯·吐尼亚孜、马学军、刘新齐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