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新疆消费同比上涨5.62%

26.02.2015  17:24

    新疆日报讯(记者陈蔷薇报道)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获悉:春节期间,新疆153个重点监测零售企业销售额达3.8亿元,同比上涨约5.62%。

    据介绍,春节消费品市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从销售区域看,大中城市销售额高于农村地区,中心城市销售额增速减缓,部分地州中心城市增速快于乌鲁木齐市。大型超市销售明显好于百货店和专卖店,增幅较大。大型综合超市以其品种丰富、价格实惠成为市民采办年货的首选,食品、水果、炒货、腌腊制品的销量节节攀升。从企业规模看,限额以上大型企业成为销售增长的主力军。春节假期,年味十足的传统消费仍然占据主要市场,食品、服装、土特产、金银珠宝等传统热点商品再度成为居民集中消费的宠儿。

    节日期间,18个重点监测餐饮企业实现销售额396.86万元,同比上涨6.11%。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对家宴、婚宴、休闲聚会等的认同,今年春节期间,餐饮市场还是以家宴、婚宴和休闲聚会为主流。受“八项规定”及反对“四风”和冬季旅游淡季等的影响,宾馆住宿业及其他文化娱乐业,消费有所回落,收入有所下降,星级酒店收入同比下降。

    从监测数据看,春节期间粮食、肉类、禽蛋、水果、蔬菜等生活必需品零售价格基本稳定,其中肉类批发及零售价格较去年有一定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