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春耕”和“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5.02.2017  02:10

新农机办函〔2017〕1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春耕生产在即,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3号)、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新安办发电〔2017〕9号)和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安办发电〔2017〕12号)以及自治区农机工作会议相关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春耕生产和“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全国“两会”召开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把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政治自觉和政治责任的具体体现,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2月10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再检查再部署再强化的通知》(新安办发电〔2017〕8号)有关要求的落实;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要深入研究分析全国“两会”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以及低温、雨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特点,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对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大力度切实解决,对以往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逐项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农机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春耕生产是一年一度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当前,已进入春耕备耕关键时期,打好春耕生产第一仗,是稳定全年农业生产,实现农民增收的基础。春耕生产期间是农机田间作业第一个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易发季节。农机安全生产事关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安全发展,事关农村的和谐稳定。为此,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监管,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刻吸取以往“春耕”期间各类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牵头研究部署“两会”和“春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到底,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为今年春耕备耕生产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三、周密部署,落实责任,集中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

春耕”期间农时紧、任务重,农业机械作业量和流动性大,转移频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结合农时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制定“两会”和“春耕”期间农机安全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检查。要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合作经营组织和农机户存在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要建立落实农机安全痕迹管理制度,做到有排查、有登记、有整改、有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全程记录。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针对“春耕”期间农村出行人员增加,农资交易和农资货运任务繁忙,安全隐患增多的特点,加大田检路查力度,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加强隐患排查,开展安全执法检查。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检查监控,坚决纠正超载、人货混装、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病车上路等违法违章行为。

要认真开展农机年度检验和拖拉机尾部加装反光警示标识工作,严格按照我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检验,落实“谁办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倒查机制,切实强化源头管控。各地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隐患排查等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增强防范意识,重点做好危房、机具棚(库)的排查,确保整改到位。

要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沟通配合,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新党办发〔2014〕6号)要求,建立健全农机、公安联合执法和信息互通长效机制,春耕生产期间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及时通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违法违规和监管信息,做到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共享。在田检路查过程中,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要穿着统一的农机监理行业标志服装,佩戴标志,证件齐全有效。严禁执法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态度蛮横。自治区农机局将适时组织进行督导。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在“春耕”和“两会”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农机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手机等宣传手段,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农机户广泛宣传“春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对农机手的安全宣传教育。要积极探索安全宣传教育新途径、新方法,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机化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合作社和服务组织成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要抓紧利用冬闲时机,采取发放安全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平安农机”示范村的作用,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进村、到户、入校,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在农机手中开展农机人员“一反两讲”的宣传教育,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全国“两会”和“春耕”期间值班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有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确保信息畅通。发生农机事故或紧急情况,应及时、如实上报有关部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值班人员要熟悉有关应急预案相关程序和内容,要按照规定及时将农机事故上报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根据自治区安委办相关要求,请各地(州、市)农机管理部门分别于3月13日、4月30日前将全国“两会”期间和“春耕”期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总结报送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值班电话:13319858110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