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阳光低保”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兜底”

07.04.2016  16:23
 

  “家里每个季度都有1170低保补助,日子虽然有些苦,但比以前好多了。”谈及自己享受低保得感受,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街道新科园社区居民哈布都拉﹒哈司木激动地说。

  哈布都拉﹒哈司木夫妻双方都是下岗职工,妻子于2011年11月因病去世,女儿在上学中学,儿子部队复原在家待业, 一家人就靠哈布都拉﹒哈司木自己打零工维持。2013年,哈布都拉﹒哈司木儿子突发疾病,不仅花光了自己的一点积蓄,还背负了很多外债,生活及其困难。社区民政干事了解相关情况后,按向市民政局递交了给该家庭办理低保的手续。 民政局低保科按照程序以最快的速度为其办理,并将第一季度的低保金送到了哈布都拉﹒哈司木的手中。

  在昌吉市,有很多像哈布都拉﹒哈司木一样的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正享受着低保金带来的福利和相关保障。昌吉市民政局2016年第一季度昌吉市城乡低保户基本情况统计表表显示,2016年一季度,昌吉市共有2794人享受低保,其中汉族群众1463人,而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等少数民族群众达1511人,占全部享受低保人数的50.81%。

  昌吉市民政局低保科负责人孙金伟介绍说,昌吉市党委政府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工作十分重视。经过几年发展,已逐渐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临时救助为主,社会帮扶和慈善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众搭建起救助的“保护伞”。

  为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困难群众享受低保福利,昌吉市在审核机制上严格把关,力求“不放过”、“不漏过”。目前,昌吉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已成立,人员已到位,业务正在稳步开展过程中;所属十六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按照要求设立了统一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在一定程度上破解少数民族低收入家庭核定难题,从而有效保证了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公开、透明、清楚地享受低保政策,让“阳光低保”真正起到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兜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