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计划完成农用地生态恢复退耕还林15万亩

03.03.2017  05:02
 

  昌吉市为加快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选择种植适合生态恢复的梭梭和柽柳等树种(梭梭和柽柳初植密度不少于170株/亩),统筹安排推进生态恢复工作,研究制定方案,对纳入中央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的可享受补助资金1500元/亩;凡纳入中央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的 林地,免除“土地租赁金”,在配水定额内的生态用水,暂不征收“水资源费”和“水资源补偿费(资源水价)”。同时,在不减少耕地保有量的前提下,在昌吉市人民政府及国土、林业、农业、畜牧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农用地和人工饲草料地实施,所有退耕还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不套种其他农作物,全面加快推进生态恢复。昌吉市计划2016-2018年完成农用地生态恢复退耕还林1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