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配套设施

28.08.2015  12:07
 

  为加强中央、新疆自治区专项彩票公益金和昌吉市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互助幸福院项目实施。日前,昌吉市民政局下发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配套设施的通知,规范互助院配套设施配备标准,确保今年20个互助院在9月30日之前全部投入使用。

  据了解,昌吉市6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2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获自治区福彩公益金资助40万元。此项资金为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功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集就餐、托养、文化娱乐等照料服务为一体的公益性、互助式养老服务场所,加快昌吉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昌吉市每个农村幸福互助院都严格按照“四子”(即“房子、牌子、桌子、场子”),三室一厨一厅一所(即活动室、图书室、休息室、厨房、餐厅、厕所)设施进行配备。热别是宿舍、餐厅和活动室都是按照“星级”标准进行配备。昌吉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负责人魏晓玲介绍说:“比如宿舍,我们要求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齐全,保证老人能拎包入住。活动室,我们要求必须配齐电视机、电视柜、沙发、手动麻将桌、象棋桌、椅子、书报架等物品,让老人住的安逸、玩的开心。

  硬件升级,软件也需要跟上星级服务的标准。民政局要求各乡镇、街道对幸福互助院的管理要有完整、规范、严格的规章制度,有服务热心、护理细心的管理服务人员。以便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在管护中体现人性和亲情。在此基础上,各幸福互助院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利用条件,力争达到每个互助幸福院都有一片绿地、一块菜地,争取基本做到四季蔬菜不断,绿色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