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首个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投入使用

14.09.2016  14:45
  笔者从9月9日昌吉市组织的第十八个“敬老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了解到,昌吉市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正式启动,这标志着自治州首个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昌吉市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位于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办事处二楼,与今年3月由昌吉市政府投资150万元修建,总面积达150平方米。

  信息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企业(昌吉州亚中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的市场运营模式,为年满60周岁以上有生活照料需求、自愿接受居家养老服务并具有昌吉市户口的民政对象、空巢老人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紧急救援、家政服务、日常照料、主动关怀等。

  “目前中心有上门服务网点22家、加盟商团队177家、家政服务员700名,可谓4.77万老人进行服务”昌吉亚中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笔者:“中心将‘线上’和‘线下’服务资源有效联动,在政府、服务商和居家老人之间搭建桥梁,使老人家足不出户就能得到所需要的服务。

  “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的投入使用,将极大的方便居家养老的老人。”昌吉市民政局局长王荣手拿一部专为老人和服务平台联系的而专门配置的服务终端手机告诉笔者:“有需求的居家老人只要拨打设定的24小时服务专线960222,医疗卫生、紧急救援、康复理疗、精神慰藉、日间照料、家政服务、物流配送等居家养老服务就会‘自动上门’,真正起到‘虚拟养老院’的作用。

  对于老人最关心的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标准问题,昌吉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负责人魏晓玲告诉笔者:“目前,昌吉市主要对全市民政对象给予政府购买服务。具体标准是:全市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的散居城市‘三无’且生活困难老人和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且生活困难老人每人每月45个小时,每小时补助服务费5元,即每人每月补助225元;全市70岁以上散居重点优抚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独居生活、自理困难、二级以上重度残疾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每人每月40个小时,每小时补助服务费5元,即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对全市80岁以上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独居生活、自理困难、二级以上重度残疾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给每人每月30个小时,每小时补助服务费3元,即每人每月补助90元。符合上述三种条件的老人,不重复享受,补贴标准就高不就低。不是民政对象的60岁以上老人也可通过该信息平台享受低偿服务。

  据了解,昌吉市目前全市现有常住60岁以上人口52564,占总人口的14.2%。2015年,昌吉市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确定为首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市,为使居家老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保障孤寡残疾老人、空巢老人得到政府的关怀,减轻机构养老的压力,重点打好居家养老这个“基础”,昌吉市政府将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纳入昌吉市十大惠民实事之一重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