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零时起昌吉州车用天然气降至3.03元/方

10.12.2015  13:18

 

  新疆平安网讯 (通讯员   郑丽媛)12月5日晚,笔者的朋友圈有微友转发了一则消息:12月5日零时起,东方环宇旗下所有加气站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为3.03元/方。

  为验证此消息是否真实,笔者致电东方环宇燃气公司进行求证,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笔者,确实如这则消息所述,4日晚间,他们接到昌吉市发改委通知,自5日零时起,将车用天然气价格由3.7元每方调整为3.03元每方,降了0.67元。按照通知,东方环宇旗下所有加气站已经按此调整车用天然气加气价格。

  随后,笔者向昌吉州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咨询此情况,该工作人员告诉笔者,4日晚间,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降价调整方案获批,由于时间紧急,因此他们第一时间先通过电话向各县市发改委发出通知,正式文件待工作日时再印发传达。经批准,昌吉州全州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降低调整至3.03元每方,低于目前已经调整价格为3.06元每方的乌鲁木齐市,这意味着昌吉州广大非居民用天然气用户将能够享受更大的实惠。

  笔者从昌吉州各县市发改委获悉,目前各县市相关天然气供应企业都已经按照降低后的价格收取车用天然气费用。

  在非居民用天然气种类中,车用天然气和工商用气是昌吉州主要的用气种类,此次,工商用气也实施了降价调整。

  据昌吉州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各县市情况不同,工商用气调整后的价格也不同,比如昌吉市工商用气由3.02元每方降低至2.32元每方,阜康市工商用气由3.01元每方降低至2.31元每方,呼图壁县工商用气由2.97元每方降低至2.27元每方,玛纳斯县工商用气由2.92元每方降低至2.22元每方。

  据昌吉州各县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通知各天然气供应企业将工商用气价格进行调整,但由于工商用气存在结算时间点,因此各县市采取不同方法进行实施,比如,昌吉市将按照正式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点进行结算,实行多退少补;玛纳斯县已经安排天然气供应企业进行抄表,确定工商用气户价格调整前的使用量。

  据东方环宇燃气公司进行估算比较,此次车用天然气降价后,以昌吉市出租车为例,日行驶最低200公里计算(该200公里仅仅为白班,不算夜班),以压缩天然气为燃料替代汽油(按价格最低的93号汽油计算),每天燃料成本将至少减少35.08元,为出租车用户节省更多成本。以昌吉市私家车为例,按照仅用于日常上下班的小排量汽车计算,平均每日历程数约为16公里,天然气车辆比加油车辆每日节省2.14元,每月节省64.2元,每年节省770.4元。对于工商用气户来说,此次降价也可帮助他们节省更多成本,获得更大利润。

  此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对减轻昌吉州下游用气行业负担、促进昌吉州经济增长将起到重要作用,也将促使天然气清洁能源被更广泛地利用,进而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减轻环境污染。



责任编辑:俞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