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粮食局加强清明期间作风建设

06.04.2016  20:10

清明节将至,昌吉州粮食局为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党员干部节日期间自觉遵守廉政自律各项规定,营造低碳环保、文明祭扫的良好社会风气,着力从四个方面入手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一、加强学习,强化纪律建设。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区州“十条规定”,重温《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重申纪律要求,自觉规范言行,切实做到入脑入心,令行禁止。

二、加强宣传教育, 倡导文明低碳祭扫。通过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大力提倡以鲜花、默哀、鞠躬等文明方式传递对故人的思念。引导党员干部厉行节约,文明过节,严格按照“十三个严禁”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局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相关规定,文明节俭过节,并管好亲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三、落实各项制度,强化执行力。 节日期间,严格执行车辆定点停放、封存、值班车辆报备、工作人员外出请销假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管理监督,增强制度约束力,坚决杜绝利用清明祭奠、扫墓等名义借机敛财、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游玩探亲访友、公款购送节礼、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

四、加强监督检查。 加大查处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职能,加强清明节期间我局党员干部“四风”问题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区州十条规定、奢侈浪费、公车私驾和“十三个严禁”要求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从严执纪,零容忍。切实做到履职尽责,确保中央、区州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到实处。(田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