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昌吉州大踏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18.01.2017  01:06
 

  1月6日,记者从昌吉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获悉,2017年昌吉州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步伐,建设生态宜居绿色家园。

  昌吉州将进一步完善规划支撑体系,开展水系景观带、城镇重点风貌区域、重要路段和节点城市设计。深化吉木萨尔县“三规合一”试点工作,启动呼图壁县、奇台县“多规融合”,促进各行业规划相互协调。坚持景城一体、凸显地域特色,加快实施昌吉市“一城两园三河一链”示范工程、木垒河生态恢复、阜康瑶池河景观带等重大项目,全力推进头屯河生态景观带建设,乌昌大道跨头屯河大桥建成通车。加快昌吉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建成吉木萨尔县、玛纳斯县、阜康市客运站。坚持适度超前、量力而行、注重实用,创建美丽社区36个、美丽乡村32个。以产业为支撑、企业为主体,打造10个特色小镇。加强物业管理,开展农村物业管理试点,城镇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5%。支持奇台撤县建市,建设准噶尔东部区域中心城市。

  构建立体化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抢抓交通大发展的政策机遇,完善自治州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创新和放活投资领域,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完成交通领域投资200亿元。启动南山伴行公路、准东资源公路、车师古道吉木萨尔段及一批县乡公路建设,提升州内路网等级和密度。开展乌昌轻轨昌吉连接线、昌吉市轨道交通、奇台支线机场、准东通用机场等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两清两美一绿”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州域水系河道治理、准噶尔南缘生态屏障建设等十大标志性工程,亮开新工程、展示新成效。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关停华电二期2×12.5万千瓦热电机组,取缔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散烧锅炉,划定禁燃区域,启动电热采暖改造试点。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开展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以上。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14个乡镇、97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清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实施重大生态治理和修复工程,推进阜康30万亩生态屏障工程建设,完成农用地生态恢复40万亩。实施草原禁牧2089万亩、草畜平衡4172万亩。

  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积极发展康养产业,推进新疆生态康养示范城、奇台县康养旅游示范区建设。创新发展金融业,开展绿色金融试点,做实三级融资服务平台,满足融资需求。上市挂牌企业5家以上。充分发挥绿色生态强磁场作用,推动房地产业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强化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积极消化商品房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