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完成对昌吉州及其辖区内各县市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

30.08.2016  00:05

  根据环保部《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及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与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受自治区环保厅委托,新疆环境监测总站一行10人组成持证上岗考核组,于2016年8月24日至26日对昌吉州环境监测站及其辖区内各县市环境监测站开展了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现场考核工作。昌吉州辖区内共有6家环境监测站74名监测技术人员参加了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固体废物、煤质、噪声、振动、生物、质量管理等九大类、124个项目、711个项次的考核。考核组通过理论考核、盲样测试、现场操作演示、基本技能考核及自认定材料审核等方式,对每名参考人员申报的项目逐一进行了考核,并就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考核结果分别向各参考单位进行了反馈。经考核组评定,昌吉州环境监测系统本次共有66人、八大类、507个项次通过考核。下一步考核组将现场考核通过的申报项目上报自治区环保厅,建议颁发持证上岗合格证。

  通过本次持证上岗考核,充分调动了昌吉州环境监测系统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监测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监测工作质量,为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和政府决策中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