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全面完成年度精准脱贫任务

31.12.2016  08:44
    今年以来,昌吉州大力实施扶贫攻坚“十大工程”,落实“六个精准”,制定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方案和财政资金专项扶持办法,做到政策保障、资金投入、产业带动,项目安排、民生服务、社会帮扶、援疆支持、群众参与“八到位”,全面完成年度精准脱贫任务。全年脱贫退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465人,退出贫困村3个;退出新识别现行标准贫困人口1209人,退出相对贫困标准贫困人口6623人,昌吉市和阜康市实现整体脱贫。

    为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昌吉州党委、政府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总要求、时间表、路线图。昌吉州直8个牵头部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64个配合部门明确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县市、乡镇、村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897名科级以上干部与贫困户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453家企业参与帮扶,保证贫困户帮扶全覆盖,构建起州、县、乡、村四级“大扶贫”格局。根据国家2800元贫困人口识别标准和自治州确定的5000元相对贫困人口识别标准,昌吉州精准识别农村贫困人口5423户、1546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43户、3465人;新识别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332户、1209人;相对贫困人口3748户、10791人。建立贫困人口核查机制,实行“一县一本、一村一册、一户一页”,保证“最远一公里、最远一户人”贫困人口全覆盖。

    实施到位的精准扶贫措施是昌吉州全面完成年度精准脱贫任务的有效保障。昌吉州加大产业扶贫力度,从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家庭手工业、乡村旅游业等短平快增收产业入手,让贫困户增收脱贫。加大政策兜底力度,各县市均出台针对不同阶段贫困学生的教育补助政策和因病致贫家庭的健康扶贫惠民政策,共安排教育扶贫补助资金1405万元,新农合补助和医疗救助资金957万元。昌吉州实施各类脱贫政策措施124项,累计投入资金10.8亿元,受益贫困人口4.6万人次,确保政策“活水”精准滴灌到“穷根”。

    同时,昌吉州行成合力,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昌吉州、县市共438个部门单位、453家企业参与开展帮扶工作,落实帮扶资金2.47亿元。4个县市(园区)与木垒县5个乡实施帮扶项目12个,落实对口帮扶资金1140万元。实施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211个,项目资金1.01亿元。截至11月完工208项,正在实施3项,完工率98.6%;已拨付资金8819.57万元,资金拨付率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