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举行第三届保障残疾人权益 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09.11.2015  19:14

11月6日上午,昌吉市残联六楼多功能厅座无虚席,不时传出阵阵掌声。由昌吉州残联主办的昌吉州第三届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在这里隆重举行。来自全州七县市残联的7支代表队的21名选手经过个人必答、小组必答、抢答、风险题四个环节紧张激烈的角逐,昌吉市残联代表队赢得比赛一等奖,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残联代表队获得二等奖,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木垒县、阜康市残联代表队获得三等奖。

据了解,本次知识竞赛共涉及《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内容。各县市残联按照参赛通知要求,深入宣传动员、严格选拔参赛选手,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和准备,共有180多名党员干部参与竞赛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州残联系统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热情。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胡志斌出席竞赛并为获得竞赛集体一等奖的昌吉市残联颁了奖。州残联党组书记白东明作了重要讲话,他说举办这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旨在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了全州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意识,增强广大机关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形成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昌吉”、“平安昌吉”、  “和谐昌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州法制办政策法规科科长尔小玉、州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沙里马等领导同志同昌吉州残联系统部分党员干部100余人现场观看了竞赛。据悉,通过本次知识竞赛,昌吉州残联将选拔优秀代表队或优秀选手参加11月下旬自治区“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

(昌吉州残联赵友    哈里木)

 

图为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现场

图为  知识竞赛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