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零时乌鲁木齐正式停暖

11.04.2017  10:42

  新疆网讯(记者王媛媛)2017年4月10日零时,乌鲁木齐市2016-2017年度采暖期正式结束。近日,乌鲁木齐气温早晚波动较大,提醒市民注意保暖。

  记者从市供热行办获悉,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市临时调整供热期若干规定》的规定,乌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在供热期开始前10日内或供热期结束后10日内,室外平均温度连续5天低于5℃或最低温度连续5天低于0℃,以及发生强降雨、雪等可能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异常低温情况时,政府可依法对供热期进行临时调整,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根据目前情况来看,未来一周的气温已符合停暖条件。

  新疆广汇热力五分公司总经理蒋洪海介绍,停暖后公司暂时不会排掉一二次管网中的循环水,以防应对天气变化。

  市热力总公司用户中心副主任马云建议,停暖后,因为随着热源的切断,用户家的暖气片会逐渐凉下来,由于热胀冷缩的原理,暖气管件尤其是暖气接口处容易出现滴水现象。建议用户刚停暖的一两天之内,可留意家中暖气的状况是否完好,如出现轻微滴水情况,大多过几天滴水现象会自行消除。如滴水现象日渐加重,用户可拨打供热企业服务电话,工作人员将上门查看。

  市供热行办提示,供暖结束后,市民最好不要拆卸暖气管线,因为多数管线内都会留有余水,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漏水。同时,春季气温仍然不稳,老人和孩子应及时增减衣物。

  停暖后,乌鲁木齐老旧供热管网、烟气余热回收改造等工程将陆续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