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10月4日起正式点火供热

05.10.2017  11:13

  (记者贺红艳报道)10月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管理办公室获悉,考虑到未来几日气温持续较低,从4日起,乌鲁木齐市所有供热单位点火供热,提前启动今冬明春(2017/2018年度)采暖期的供暖工作。

  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管理办公室提醒市民,供暖初期需要一个循环升温的过程,在正式供暖一两天后,家中便可感觉到温度了。采暖期内,居民室内温度应当不低于20℃,居民如在采暖期间发现暖气不热、漏水等情况,可拨打供热单位的值班电话。如遇到供热企业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或供热企业推诿、不及时处理等问题,居民可向辖区供热管理部门反映。采暖期内,各供热单位决不能擅自停暖、限暖等,如有违反,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追究其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管理办公室同时公布了2017—2018年度采暖期供热单位客服电话及供热区域和采暖期供热服务监督电话,确保正常供热。